苏州市徐州商会网站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苏州市徐州商会商会门户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商会与会员单位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扩大商会对外知名度,提升商会外部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苏州市徐州商会设网站管理员,负责商会网站的信息收集和整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定期收集会员单位的最新情况录入并发布。
第二条 网站委托专业单位负责网站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等设置;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三条 网站设置以下栏目
“商会简介、组织机构、商会动态、会员中心、商会中心、服务中心”等栏目。
第四条 栏目内容更新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办法,及时收集商会有关活动资料,整理审核后迅速发布(如:各类会议、活动、简报、时事新闻、徐商文化)
第五条 会员单位可定期或不定期提供以下资料: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考察等信息;
2.商务活动、市场动态、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信息;
3.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
4.招商引资、供求、合作、企业招聘等信息。
第六条 凡在本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须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程序;
1.一般信息,如市场动态、招商、供求、合作、招聘等信息由网络管理员整理经秘书长审批,在24小时内发布;
2.商会重大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合作信息、外事活动等信息由秘书长审核后,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
第七条 网站管理纪律
1.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2.网站密码由商会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会员单位或个人泄漏。
3.网站管理员发现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和承办单位联系并及时处理。
4.任何人不得在商会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会员企业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5.任何人不得利用商会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6.任何人不得利用商会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商会规定、影响商会形象、泄露商会机密的信息。
第八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网络管理员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根据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九条 网站管理员须每日浏览网页并跟踪管理,发现一般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确保网页内容新、更新快、品位高。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商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