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徐州商会财务管理工作细则
一、商会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会长是商会法人代表,有权利和责任根据商会的财务制度“一支笔”批示请款单和报销单,其他人非经会长授权均无审批权。
(二)在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及会长的领导下,秘书处办公室制定预算、决算报告和商会财务状况报告,检查监督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情况,并重点防止出现贪污、挪用商会资金和侵占商会财产的情况发生。如果工作监督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人要负相应责任。
(三)监事会对会长、秘书长、办公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实施全面监督,并审查财务的预算、决算报告和商会财务状况报告。
二、招待费、捐资费、礼品费使用制度
(一)招待费、捐资费、礼品费使用额度在1万以下(含1万元)由会长决定,1万以上由常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二)商会接待有如下原则:
1.不得用商会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宴请客人;
2.不得用商会的资金为个人办事宴请他人;
3.宴请标准: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50元。
三、商会会务活动费使用制度
商会专项活动费在5万元以上,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常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办公室日常办公费使用制度
(一)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的管理由秘书长负责,购买办公设备需经会长批准。
(二)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要有预算。如决算额超过预算百分之十,秘书长要向常务会长办公会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请理事会审议。
(三)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年度预算经常务会长办公会批准、理事会审议后,要将其列为专项资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以保证商会正常运转。
五、商会经费使用程序:
1.商会经费支取和报销的通用三原则:会长最后签字;手续齐全;白条原则不得入账(每笔金额在300元以下,销售方不能提供发票,事先经秘书长同意,事后有2人以上签字)。
2.商会活动经费的使用程序:先由秘书长或活动筹备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常务会长办公会或会长办公会的决议精神,制定预算,经秘书长请示会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3.商会活动经费的报销程序:出纳员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并要求经办人(2 人以上)签字后交财务人员。
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再由秘书长签字,最后经会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4.招待费、捐资费和礼品费使用程序:在会长权限额度内支出,由会长签字即可领取和报销;在商会活动经费中支出,按商会活动经费使用程序办理。
5、办公室日常办公费用使用程序:办公室房租费、物业费,专职人员工资、日常办公消耗品及办公室设备维修费等有前期合约的在经办人签字后,由秘书长签字即可报销;办公设备购置费、专职工作人员特殊费用,在经办人签字后,必须由秘书长和会长共同签字方可报销。
8.凡购买物品类,需有2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