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徐州商会会员管理制度
(2019年4月29日苏州市徐州商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为加强苏州市徐州商会(以下简称商会)的管理,提高商会会员单位的整体素质水平,增强商会在政府与徐商企业之间的桥梁与沟通作用,更好的为商会会员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员准入
(一)凡在苏州地域的徐州籍各类经济、服务组织并注册的工商企业承认本会章程,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审核、理事会通过,报会长批准,均可成为本会的会员。
(二)本会会员为企业会员。企业会员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企业。
(三)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所从事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实力,对推动本会的工作有一定的能力;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在三年内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未被工商行政及税务主管部门吊销过证照的;
5.在加入本会前没有参加过党和国家明令禁止或取缔的社团组织;
6.自觉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自愿为本会热情服务,积极
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各种活动权;获得本会各种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享有本会编辑的报刊、信息等资料;
(二)会员应尽以下义务: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三、入会程序
(一)申请入会者向商会秘书处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书面入会申请并同时出具企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证件等资信证明。由商会秘书处向申请人介绍商会基本情况,提供《商会章程》、《商会会员管理制度》、《商会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办法》和《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文件。
(二)填写《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向商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一寸照片1张。申请者必须为所填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盖章、签字确认。
(三)申请入会者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四)会员资料由办公室为其建立档案。
(五)颁发会员牌。
(六)在商会网站上公示新会员的信息。
(七)通过商会网站申请入会的,也要履行以上程序。
四、会费收缴
(一)商会会费按年缴纳。
(二)会费缴纳标准:祥见《苏州市徐州商会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办法》。
(三)新加入商会的会员均应在办理入会手续时按要求交纳会费。
(四)会员向商会缴纳会费后,财务人员应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会费收据(必须加盖商会财务专用章有效)。
(五)会费缴纳后,无特殊原因不可退费。
五、会员管理
(一)申请加入会员的资格初审时要认真、客观、细心,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会员入会,避免影响商会声誉和形象。
(二)会员登记信息随时更新,会员单位遇有信息发生变化,及时向秘书处报备,以便商会能够了解到会员更新的信息。
(三)商会工作人员要对会员登记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会员同意,不得泄露会员的商业机密。
(四)商会对会员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退会的会员登记信息另建档管理一年。
(五)掌握每位会员的基本信息和必要数据,建立对会员回访和会员意见的反馈机制,及时修改会员已经变更的信息和数据档案。
(六)必须和会员建立稳定可靠的联系方式。
(七)准确记录会员退会原因,妥善保存确认已经退会的单位和个人的档案。
(八)如实记录会员履行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
六、会员任职
(一)会员依据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有权自荐或推荐符合规定条件的会员参入商会内部职务的候选。
(二)商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位。
(三)任职产生:换届时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
(四)增补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必须由商会在职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或理事2人以上进行考察了解并推荐。增补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理事时,应重点考察候选人对商会工作的热心程度和对商会的关心支持力度;考察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考察候选人企业的实力和在行业内的地位、知名度。
七、捐赠、资助
(一)鼓励会员对商会进行捐赠或资助,对商会举办大型活动进行赞助。
(二)根据捐赠或赞助的具体情况,商会分别给予颁发荣誉证、活动冠名权、场地广告宣传、代表商会组织有关活动、
优先参加年度商会名优企业评比等鼓励。同时在商会网站或其他新媒体上予以公告和表彰。
(三)捐赠或赞助的收入,一律纳入商会财务管理范围,接受会员、监事会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会员自愿赞助不受标准限制。
八、其它管理
(一)会员要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会议、培训、讲座及其他联谊活动。本人不能出席的,经会长批准后,可委派他人代表参加。
(二)会员要主动关心商会的建设。
(三)会员要遵纪守法,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四)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商会章程的行为,经劝诫无效的经会长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九、附则
(一)本制度由苏州市徐州商会理事会解释。
(二)本制度自2019年4月29日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